书面资料就是有关该产品在化工专业书籍上的介绍,海关仅要求提供书籍封面和当页内容的复印件即可,实在没有,也可以网上下载,但要注意网上有关该产品的分子式,结构式,用途等必须和情况说明上的内容一致,切勿自相矛盾。
每件货物都必须贴唛,如果需要打托,每件货物贴好唛后,再在托盘上贴上2张(对应贴),同样要加盖生产单位公章。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必须是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;鉴定书仅仅当年有效,不可跨年度使用。
非危险品证明所有与此货物相关的单位,都必须出具正本的非危险品证明,一式2份。经常会出现下列情况:鉴定书上的生产单位A,鉴定书上的送样单位B,报关单证的单位C(即经营单位)。如果A、B、C三者都分别是不同单位。
非危险品证明的内容应当注明:致航空公司,中英文品名,分子式,结构式,性状,无毒,无放射性等。